登 录 返 回 旧 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建思政 > 组织建设 > 正文

信息公司党委关于对邹永胜等3人作党内通报批评的决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4-17 | 点击数:

各党支部:

在公司2017年4月5日下午举行的微党课比赛中,各党支部精心组织、通知到位,绝大部分党员克服诸多困难,按时参加,对于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参会的党员同志均能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并得到批准。在公司专门通知并强调党员出席本次比赛纪律的情况下,15计算机技术党支部邹永胜、吴勤、梁苗苗等三位党员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缺席本次比赛,公司党委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三位党员同志作党内通报批评处分。

公司党委要求,被通报批评的党员,要从思想上进行深刻的认识和反思,写出深刻检讨并在支部大会上作自我批评。上述三位党员所在的党支部近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后向公司党委汇报并提交会议记录,其他党支部也要将本次处理决定传达到每位党员。

希望信息公司全体员工党员能够引以为戒,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严于律己,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树立党员形象,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中共开云官方网站信息公司委员会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