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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03-02 | 点击数:

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1、如何签订就业协议和办理接收手续?

答:就业协议并不是实习协议,在签约之前需慎重考虑。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与杭州市属或区属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hzbys.com)上注册个人信息,由用人单位在网上办理签约报批手续,到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之后,市属单位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东新路155号杭州市人才服务局31-36号窗口)领取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下称接收函),区属单位到各区人才中心领取接收函,返回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如果就业单位是省部属单位,省人才市场托管档案的单位请向单位人事和省人才市场咨询具体办理办法。

如还有疑问或出现特殊情况,请联系85167766咨询。

  

2、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怎么办理接收手续?

答: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法人),无需签订就业协议书,在杭州市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上注册个人信息,凭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领取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接收函Ab类,返回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3、高校毕业生怎样在杭落户?

答:对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并办理过接收手续的,给予办理落户手续。通过浙江省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非在职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浙江省内生源本、专科毕业生,其就业落户按原市人事局等部门《转发关于做好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其它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杭人〔2000〕290号)的规定办理。师范类毕业生可跨地区、跨教育系统就业,并实行与非师范类毕业生同等的就业政策。应届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毕业证书、接收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的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和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进人审批表)等材料(注:就业报到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进人审批表)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一致),由本人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由派出所直接办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落户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跨年度毕业生,凭申请按落户地分别到市公安局户政办证中心(落户地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江干区)、杭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落户地为杭州经济开发区)、滨江区公安分局(落户地为滨江区)办理落户手续。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外地调整进杭落户的,须先办理毕业生就业调整手续,到原迁出地派出所重新开具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的户口迁移证,凭上述材料由本人办理落户手续。

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仅限法人),可凭毕业证书、接收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的户口迁移证、同意落户证明、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由本人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4、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被选任或招聘为市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专职工作者的,可享受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

高校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农场或在其中就业的,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此外,还有面向基层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老员工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

  

5、参加见习训练的条件是什么?

答:老员工见习训练是以政府补贴的形式,组织老员工在见习训练基地进行实践性训练,积累经验,提高岗位技能,实现顺利就业的举措。见习训练的对象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杭州市区生源毕业学年老员工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

(2)在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老员工。

符合见习训练条件的学员可在杭州市老员工就业创业服务网(www.zjhz.lss.gov.cn/lemis/netweb/index.jsp)上查阅相关见习岗位。

 

6、见习训练期间是否建立劳动关系?老员工参加见习训练一般是几个月?

答:见习训练期间,见习学员与见习基地不建立劳动关系。但见习学员与见习基地双方须签订《杭州市老员工见习训练协议书》。见习训练期限一般为3-6个月。经双方协商一致,参加见习训练的杭州市区(萧山、余杭除外)生源老员工可将见习训练期申请延期1次,最长可延至一年。

见习训练期限一般为3-6个月,杭州市区生源的老员工见习训练结束后仍未实现就业的,其见习协议可延长至一年。

 

7、见习训练期间学员的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老员工在参加见习训练期间,政府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补贴,主要是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和见习学员综合商业保险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不低于杭州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其中70%由政府拨付,30%由见习基地承担;综合商业保险补贴按每人半年50元标准列支。

 

8、为什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要办理实名制登记?

答: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形成四级联动的就业跟踪服务机制,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免费提供一次就业指导、二次就业推荐、三次就业信息等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服务。依托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创业培训机构等各类定点培训机构,对实名登记中有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创业培训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菜单式培训鉴定服务,按需就近选择各类培训项目,享受政府培训补贴。

 

9、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实名制登记?

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区(县、市)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服务机构、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社保站(室)办理实名登记工作。

 

10、高校毕业生如何申领《失业登记证》?

答: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直接向就业创业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11、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哪些税收政策优惠?

答: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从事有关个体经营(除限制行业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1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哪些职业技能培训?

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有100余项,可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失业证或毕业后未就业证明前往定点培训机构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培训项目详见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办事大厅-常用信息查询-定点培训机构。

 

13、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受怎样的补贴政策?

答: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含岗前培训即定向技能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不同工种的培训、鉴定补贴基数不同(见《杭州市就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网址: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政策法规库-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老员工参加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并在杭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其培训、鉴定补贴基数50%的补贴,最高每人2000元;其中培训工种属当年杭州市紧缺职业(工种)的,或属岗前培训的,按补贴基数全额补贴。杭州户籍的老员工取得证书即予补贴。

 

14、符合什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杭州市就业援助证》?

答:对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的高校毕业生,经本人申请,由人力社保部门按规定发放《杭州市就业援助证》。

 

15、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1)用人单位招用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600元的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

(2)自2012年起,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本地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按规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该政策执行至2014年底。

(3)对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的本地生源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10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

(4)符合规定条件的小企业,可申请200万元以内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

用人单位同时符合上述前三项政策补贴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政策享受。

 

16、高校毕业生在杭自主创业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在杭自主创业能享受到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减免、创业资助资金无偿资助、入驻老员工创业园、房租补贴、会展补贴、免费人才招聘和人事代理服务等优惠政策。

 

17、高校毕业生在杭自主创业享受优惠政策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二是老员工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老员工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老员工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三是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创业资助资金申请,必须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并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18、高校毕业生在杭自主创业有关政策文件有哪些?

答:高校毕业生在杭自主创业政策包括《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老员工在杭自主创业的若干意见》等,具体可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z.hrss.gov.cn)或中国杭州老员工创业服务网(http://hzcy.hzrc.com)查看,如需涉及文创类的政策文件可咨询市文创办,科技类的政策文件可咨询市科委,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19、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经营场所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高校毕业生在校区租房或在老员工创业园创办公司的,凭校方或创业园管理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即可办理登记;股权投资企业和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软件设计、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产业的内资企业试行“一址多照”,同一地址可以作为两个以上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无前置审批的内资公司试行“一照多址”,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域范围内的,可以申请在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加注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另行办理分支机构登记。从事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海洋新兴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服务业中筹建周期较长的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可申办筹建营业执照。

 

20、老员工创业资助资金种类有哪些?

答:为鼓励老员工创新创业,市财政每年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设立杭州市老员工创业资助资金(包括商业贷款贴息及项目无偿资助两种),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老员工在杭州市区创业。项目无偿资助和商业贷款贴息两者不能重复申请。其中项目无偿资助分为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六个等级;商业贷款贴息是对实际应支付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五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最高额度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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