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分校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的招聘学校、岗位、人数,详见《2016年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第一、二批录取的(不包括二级院校)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职高紧缺专业课教师、幼儿教师可放宽到专科),专业对口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户籍不限。
(一)中学文化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省级优秀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类毕业生;
4.教育部直属高校毕业生,须获过学校奖学金;
5.获省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且获过学校奖学
金;
6.第一批录取的师范类毕业生,须获过学校奖学金;
7.第一批录取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获过学校奖学金。
(二)职高专业课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3.在校期间,在中国老员工六大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毕业生;
4.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
5. “985”、“211”高校毕业生;
6. 职教团队类本科毕业生。
(三)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2.获过学校奖学金。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在指定高校进行报名与考试,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办法将在有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告。
1. 报名
中学文化课岗位报名点:杭州师范大学,报名时间为12月13日上午9:00-11:00。
职高专业课岗位报名点:浙江工业大学,报名时间为12月
14日上午9:00-11:00。
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报名点: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
院,报名时间为12月15日上午9:00-11:00。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员工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
2. 考试
高校现场考试。考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通知),考试由县教体局组织,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力社保局派人参与监督。考试采取试讲、现场提问和技能测试(学前教育和职高专业课)等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聘用。
3. 体检
县教体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学校岗位需求
数确定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
5.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新昌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招聘的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教团队格证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聘用后两年内仍未取得教团队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新昌教体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有意报名者,及时关注新昌
县教体局发布的相关信息。未尽事宜,可向县教体局咨询,联系电话:0575-86030398,0575—86023803。
浙江省新昌县教体系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