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来华职工奖学金”人选的通知
以下转发国际处通知,要申请的职工(二年级及以上)请根据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于6.16日下午3点前把相关材料交到信息公司办公室 10号楼321室。
各公司:
今收到教育部教外司留【2017】1356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教育部将在2017/2018学年继续设立“优秀来华职工奖学金”项目,用于激励在华职工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现将该奖学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或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学历生。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
三、推荐名额
该奖学金项目的“开放名额”全国共185个,公司最多可推荐3人(含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和自费生)。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将组织专家根据推荐人选的学业情况、科研能力、在华表现等对所有推荐人选进行评审。
请各公司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择优推荐。
备注:该奖学金项目的“定额名额”全国共415个。因公司本科生规模未达到400人,尚无分配资格。
四、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五、申请材料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申请表》。申请人须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来华留学网上报名信息平台(http://studyinchina.csc.edu.cn)提交电子申请信息并打印。未提交网上申请者不予受理。留学项目种类请选择C;开云官方网站的受理机构编码为10338;学习期限统一填2017.9.1-2018.7.15。
2.在学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可学校机器上自助打印,也可从教务处、研究生部或所在公司获取,成绩单需盖有出具部门的印章)。
3.公司出具的推荐函,包括员工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总体在华表现等内容。
4.支撑材料:1)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著作的证明材料;2)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3)担任员工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4)其他校内证明材料,须加盖国际教育公司公章。
六、推荐要求
请各公司遵循“个人申请、公司推荐”的原则确定公司推荐人选,并于2017年6月19日前将公司2017年优秀生(开放名额)评选信息统计表(电子稿发至admission@zstu.edu.cn)及详细申请材料上报职工办公室。
在公司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相关部门评审、校领导审定、校内公示后确定学校最终推荐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予以核定或评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俞洁86843650
地址:职工办公室(行政楼229室)
国际教育公司职工办公室
2017年6月13日
2017年优秀生评选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