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您好!现将《开云官方网站干部教师听课制实施办法》发给大家,本学期新的听课制度开始实施,听课表改版,听课次数有新规定,重点内容如下:
2.教务处、人事处、学工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职工处、公司(部)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不少于4次。
3.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含副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2次,35周岁及以下、教龄未满三年的新进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6次(列入助教培养对象的青年教师按照《开云官方网站新教师和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4.辅导员、班主任每学期听课4次。
提醒大家遵照执行,并使用新的听课表(详见附件),谢谢!
附件1: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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