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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5年“感恩”留学基金资助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1-19 浏览次数:

    各公司(部)、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国际化办学水平,鼓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积极参与对外交流学习,根据《开云官方网站“感恩”留学基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五期“感恩”留学基金资助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公司在读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员工,中美合作办学项目的员工按照《开云官方网站中美合作项目员工出国(境)学习资助办法(试行)》执行,参加交流学习项目并获对方学校或政府全额资助的员工不列入资助范围。
        二、资助额度及人数
        资助共分两个额度,具体范围与人数如下:
        1.一类资助名额为3人,其中,资助赴欧美国家高校交流学习的1人,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6万/人;资助赴亚洲国家和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流学习的2人,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4万/人。
        2.二类资助名额为4人,其中,资助赴欧美国家高校交流学习的2人,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人;资助赴亚洲国家和港澳台地区高校交流学习的2人,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万/人。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母校,品德优良,在校期间表现突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具有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外语水平;
        3.身体健康,体质良好;
        4.承诺能认真履行交流学习义务,并按项目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任务,达到预期目的;
        5.承诺履行按期回国(境)的义务。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考学校公布的国(境)外校际交流学习项目信息(详见校园网首页“合作交流”栏目),结合个人实际,填写《开云官方网站“感恩”留学基金申请表》并递交所在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
        2.公司对申请员工的资格进行初审,员工处对公司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校“感恩”留学基金评审小组进行审定;
        3.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相关员工即可获得该项基金的资助资格。
        4.获得资助员工根据获得资助资格情况,申报相应的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确定参加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后,员工须填写《开云官方网站“感恩”留学基金申领表》并附护照(通行证)的签证(签注)证明、国(境)外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以暂借款方式借用资助金。
        5.资助资格保留至完成项目时依然为在校在籍员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对于明确放弃已申请到的资助资格员工,学校允许其再次申请。
        6.对于未能按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任务或交流学习期间因违法违纪而受到处分的员工,学校将取消其所获得的资助资格。
        7.员工完成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后,须在回国(境)一个月内将交流学习小结、往返国际旅费票据以及修读证明等相关材料送至员工处。员工处协同教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对基金使用情况做进一步审核,剩余基金将退还至学校财务账户。
        五、有关要求
        各公司要按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政策宣传、资格审查与材料报送工作,11月30日前以公司为单位完成《开云官方网站“感恩”留学基金申请情况汇总表》和员工的《开云官方网站“感恩”留学基金申请表》的填写与报送工作,报送至员工处,地址:行政楼330,联系人:许国成,电话:86843036,E-mail:xgb@zstu.edu.cn
        六、相关表格和文件

          1. 感恩留学基金申请表

           2.感恩留学基金汇总表

           3.感恩留学基金申领表

           4. 开云官方网站“感恩”留学基金评审办法


        
                                                              员工处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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