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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政[2016]24号关于规范设备报废及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6-10-13 浏览次数:

     

     

     

     

    信息政[2016]24号

     

    关于规范设备报废及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管理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开云官方网站低值品易耗品和材料管理办法》(浙理工设备〔20161号)》、《开云官方网站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浙理工设备〔20162号)的文件精神,现对公司的设备报废及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1、公司设备报废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具体时间以学校发文通知为准),报废设备由管理人员填写《开云官方网站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上报公司,公司仪器设备报废技术鉴定小组作技术鉴定,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汇总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因人事变更,设备的实际使用人发生变化的,须进行设备交接。交接时填写《开云官方网站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同时经双方签字确认,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报废程序私自遗弃、或未交接导致固定资产遗失,或将设备占为私有的情况,一经发现,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日常管理由实际使用人和管理人员负责,从公司各类业务经费支出所购的低值易耗品和材料出

     

     

    入库时,各系(实验中心)主任作为公司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各教学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所购的低值易耗品和材料出入库时,各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管理人员审核签字,入库管理人员和经办人为项目负责人的,公司科研秘书作为公司管理人员审核签字。

    3、公司管理人员在低值易耗品和材料出入库审核签字时,应把对应的出入库单电子版加以保存,并在每学期末集中上交公司办公室汇总保存。

     

     

     

     

                                          

    20161012

     

     

     

     

     

     

     

     

     

     

     

     

     

    开云官方网站信息公司办公室                 201610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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