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现将2015年度医疗费审核报销事宜通知如下:
1.子女统筹人员在2015年度发生的医疗费审核报销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办理。
2.教职工在2015年度发生的医疗费自负超额部分封顶审核报销定于2016年1月6日、1月8日两天办理,具体安排为:
1月6日(星期三)8:10-16:00;地点:下沙校区校医院E401
1月8日(星期五)8:10-11:30,13:30-16:00;地点:文一校区离退休处办公室。
报销时请携带《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社会保障卡。
3.教职工外诊、急诊、生育(以生育42天后产后检查时间为准)的医药费报销,2015年1月-11月发生的医药费用在2015年12月24日之前到校医院医保办E401办理审核手续;2015年12月发生的医药费用在2016年1月28日之前到校医院医保办E401办理审核手续,再持审核手续到省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注:2015年12月25日-31日为省医保中心财务结算日不办理报销业务),逾期均不予办理。
4.参加个性化体检且2015年已发生体检费用的老师,请于2015年12月16日、17日到校医院E401或E403报销。报销时请携带《职工医疗保险证历本》及体检发票。
总务处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