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
公司上半年科研用房分配后,整体运行良好,对科研团队建设和教师科研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鉴于用房资源有限,及后续公司整体发展的考虑,为进一步合理配置并规范用房管理,现对《信息公司科研用房定额管理暂行细则》作如下补充规定:
1.公司现有剩余科研用房主要用于人才用房、团队发展以及公司在事业发展上需要的空间布局。
2.原则上不再新增加非科研团队教师专有的科研用房。科研团队和教师牵头负责企业与公司共建研究机构,不再额外奖励科研用房面积。
3.科研团队和教师个人未经公司同意,不得私自变更科研用房场所。对因退休或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科研用房的,公司收回用房统一再进行调配。
信息公司
2018年1月23日
开云官方网站信息公司办公室 2018年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