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官方网站信息公司关于年度科研工作量分配(暂行)办法
为了促进公司团队建设、更好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指标,公司对年度科研工作量(含教学科研工作量)分配进行规范处理、公司制定此暂行办法。
1、科研项目工作量分配,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科研项目工作业绩
分,且只能分配参与项目组成员,非项目组成员不得参与该项目科研工作量的分配。
2、论文成果工作量分配,由论文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负责分
配论文工作业绩分,且只能分配论文成果的共同作者,非论文作者不得参与该论文成果工作量的分配。
3、专利成果工作量分配,由专利第一发明人负责分配专利工作业绩
分,(如第一发明人为员工,则由导师进行分配),且只能分配给专利成果的发明人,非该专利发明人不得参与该专利成果工作业绩分分配。
4、获奖成果工作量分配,由获奖成果负责人分配获奖成果工作业绩
分,且只能分配给奖项的其它作者,非该奖项作者不得参与奖励成果工作业绩分分配。
5、 论文他引工作量认领(按学校规定认领),第一作者先认领,若
第一作者非本校教职工,则由第一通讯作者(本校教职工)认领,最后由排名靠前的本校教职工认领。
6、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在2019年度绩效考核中采用本办法计算科研工作量,由信息公司负责解释。
开云官方网站信息公司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