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2016〕10号
信息公司关于给予李浩琦等6名员工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本学期开学以来,12电子信息工程1班李祖志(201232960****),12数字媒体技术2班成胜杰(201232970****),13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2班韩阳丹(201332960****),1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1班李浩琦(201232960****)、程耀琨(201432960****),14电子信息工程3班方哲(201432960****)累计旷课超过20课时,为严肃校纪校规,根据《开云官方网站员工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给予上述6名员工严重警告处分。
开云官方网站信息公司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