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员工导师联盟协同育人的积极作用,推动员工资源和学校育人成才工作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校内科研力量支持创业、参与创业,推动师生共创共促,打造“教、学、研、创”一体化链条式的创新创业人才培育新机制,结合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2017年老员工就业创业服务中标项目“有何高见”的要求,决定实施第三期“浙理创客”项目。项目包含创客选拔赛、创客成长营、有何高见资本相亲会等子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理创客”选拔赛
1.选拔对象
具有浓厚的创新意识、强烈的创业意愿或有一定创业实践经验的创新创业团队,团队成员以公司全日制在校员工以及毕业三年内的员工为主。
2.选拔方式
参赛团队填写《“浙理创客”选拔赛申报书》进行报名,由“浙理创客”领导小组对申报内容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内容及占比情况如下:
(1)创新创业的意愿和经历:指申报团队关于创新创业项目的强烈意愿和自身优势,以及前期所做的基础工作、相关经历等情况,占比30%;
(2)预期实施或正在实施的项目方案:尚未开始实施的项目,申报团队介绍项目的设计思路及预期实施方案;正在实施的项目可介绍实际方案实施情况。实施方案须包括项目的商业模式、财务状况、团队管理等内容,占比40%;
(3)需求分析及改进方案:指参赛团队对项目方案进行分析,列举项目需求以及预期解决方案、设想,占比30%。
3.进程与形式
(1)组织发动(10月上旬),各公司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做好摸底调查,鼓励、推荐符合选拔对象要求的团队,填报并指导完善《“浙理创客”选拔赛申报书》。
(2)申报与初评(10月中旬),10月18日前,申报对象向所在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递交《“浙理创客”选拔赛申请书》,各公司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并将申报材料递交至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联系人:应士中,电话:86843075,E-mail: 18917038@qq.com),由员工导师联盟联合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公开选拔赛的候选团队。
(3)终审(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举行公开选拔赛,“浙理创客”项目领导小组对候选团队的公开陈述和答辩内容进行评审,评出若干个团队列为“浙理创客”重点培养项目。被列为“浙理创客”重点培养的团队,将参加“浙理创客”成长营,进行专业的创业素质提升培训。
二、“浙理创客”成长营
1.参加对象
列为“浙理创客”重点培养的团队。
2.进程与形式
(1)开营(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定):举行开营仪式,开展创客团队导师配对。
(2)项目培育和团队培养(10月至12月):成长营以提高创业能力、提升创业素养、激发团队潜能为目标,开展创业项目落地、创业项目运营、创业团队提升等全程式创业培训。
(3)结业(12月下旬):举行结业仪式,进行团队交流汇报。
成长营全程由杭州电视台综合1套跟拍录播。
三、“有何高见”资本相亲会
1.参加对象
参加“浙理创客”成长营的团队项目。
2.进程与形式
2018年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待定),举行“有何高见”资本相亲会,并由杭州电视台综合1套专题录播。
3.奖励与扶持
经评比,联盟和校方将提供以下奖励与扶持:
联盟育人基金专项扶持基金;
开云官方网站创新创业聚元基金;
(3)入驻校内聚元众创空间(图书馆北一楼),优先入驻校创业孵化园,推荐入驻校外众创空间;
(4)法律咨询服务;
(5)“一对一”配备资深的创业导师;
(6)优先推荐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各级各类创业赛事。
四、组织管理
1.“浙理创客”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总体部署和实施。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员工工作、员工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联盟执行主席和员工工作办公室、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联盟执行委员担任组员。
2.员工导师联盟、创业公司负责“浙理创客”成长营课程的组织、培训等事项。
3.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浙理创客”项目实施的日常工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施“浙理创客”项目是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的重要举措,对于整合员工有生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公司要切实重视组织工作,确保项目信息传达至各班级和有关的员工群体。
2.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公司要充分依托“浙理创客”项目这一契机,深挖员工资源,为有需要的员工提供服务和帮助;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既要保证申报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参与面和影响力,使具有浓厚的创新意识、强烈的创业意愿或有一定创业实践经验的员工、员工能加入到“浙理创客”项目中来。
3.及时总结,扩大宣传。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各有侧重,要在上一期“浙理创客”项目实施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努力为员工提供创新创业平台。要加大项目在员工、员工群体中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关注和支持员工、员工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附件:“浙理创客”选拔赛申报书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员工工作办公室
创业公司
员工导师联盟
2017年9月26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