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各相关单位:
接辖区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为迎接G20峰会,创建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将于近期对辖区内各高校展开一次全方位的校园交通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相关安排,从2016年3月9日起,将对公司开展不定期的交通安全检查与整治行动。检查和整治的主要内容如下:
1、电动自行车的规范使用问题 根据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合格电动自行车是指满足以下标准的电动自行车:A.最高车速不大于20KM/H;B.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50KG;C.前后轮中心距不大于1200MM;D.蓄电池额定电压不大于36V;E.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不大于240W;F.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根据《开云官方网站交通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浙理工保卫[2015]1号)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禁止无牌、无证以及大功率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对于未按规定私自进入或不服从安保工作人员劝阻强行进入校园的,保卫处将采取暂扣车辆并上交属地交警部门、向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所在单位通报等措施。所有车辆进入校园,须关闭声音报警装置;严禁酒后驾车;非机动车禁止骑车带人。
2、机动车辆的规范停放问题 根据《开云官方网站交通安全管理补充规定》(浙理工保卫[2015]1号)第五条规定: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要求和路面交通标识指示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对于违停或逾期不驶离车辆,保卫处将采取向机动车驾驶员所在公司(部门、单位)通报、学校网络平台曝光、收缴机动车通行证、锁车、拖车、禁止以后进入校园等措施。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辖区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学校主要出入口开展现场检查和执法,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车辆和个人,将按照规定进行相应处置,请广大师生员工充分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妥善处理违规电动自行车,规范机动车辆停放行为,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共同努力!
开云官方网站保卫处
2016.3.2
附件: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下沙交警大队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