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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信息公司首届“科研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4-15 浏览次数:

     

    信息团〔2016〕4号

    关于举办信息公司首届“科研之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科研创新能力,培育团队合作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作用,营造公司优良的学术科研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首届“科研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条件

    本科生“科研之星”评选活动面向信息公司本科大三年级员工,在读期间无课程不及格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参选:

    1.在读期间至少有一篇在二级以上(包括二级)期刊发表(含录用)的论文。

    2.完成校级以上(包括校级)科研项目。

    3.在校级以上(包括校级)学科竞赛中(包括数学建模竞赛、服务外包竞赛、“挑战杯”竞赛、ACM程序设计竞赛等)获奖。

    4.获得被正式授予的各类型专利、被正式受理的发明专利、美国、日本和欧洲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

    5.参与重要学术著作的编写,积极宣传、组织和参与学术与科技创新活动,为本科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做出重要贡献。

    二、评选人数

    大三年级每班推选1-2名员工参选。

    三、评选程序 

    1.4月12日—4月17日,参评者填写《浙江理工信息公司“科研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附件1)并交至10-419;

    2.4月18日—4月20日,公司组织评审,对参评者材料进行评分。

    3.4月21日-4月23日,候选人材料公示。

    4.4月24日,“科研之星”颁奖。

    四、奖项设置

    评选出“科研之星”五名,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评选规则

    材料评分环节得分=成果分+竞赛分(分数的量化细则详见附件2)。

    六、注意事项

    1.《浙江理工信息公司“科研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见本文档附件,请各班级于4月15日20:00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将参赛选手的所有申报材料整理好打包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xxkyzx2014@163.com。在邮件中请注明:科研之星+班级+姓名。

    2.报名材料须包括:报名表(附照片),已发表论文的电子扫描件,专利证书电子扫描件,相关证书电子扫描件,学术专著封面电子扫描件等。

    3.如有疑问,请联系信息公司科研中心主任董彦松:

    15858187059/677059

    附件1:信息公司“科研之星”评选活动报名表

    附件2:信息公司“科研之星”评分细则

    共青团开云官方网站信息公司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

     

    报:信息公司党委 校团委

    发:信息公司各团支部

    共青团开云官方网站信息公司委员会  2016年4月12日印发

     

    关于举办信息公司首届“科研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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